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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上调的通知

2023年9月8日()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根据《甘肃省统计局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甘肃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数据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301号文件精神和甘肃省社保中心通知,从91日开始,全省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从3840元调整为4090元,无需参保单位进行申报,由系统自动进行调整。急于缴费的单位可进行正常核定,其他参保企业单位建议下周一(2023年9月4日)待系统稳定后再进行核定,若出现当月缴费基数未调整的情况,可以先行缴费,差额部分调整由后续批量调差处理解决。
望周知!
 兰州市城关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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