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名员工请了两个月的事假之后一直未归岗,企业应该如何处理为妥?
企业遇到这样的事情,多半是员工不想回来上班了。如果是这样的话,企业应该及时与其解除劳动关系,避免后续的纠葛!
但这里特别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和合法的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否则企业会蒙受一定的经济损失,要支付赔偿金!那么如何才能正确合法地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呢?
应该注意以下两点。
一、可以用劳动合同法中的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去解除劳动合同,这样企业就可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二、如何证明该员工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果企业开除这个员工,员工万一不服去申请仲裁或者起诉到法院,企业一定要有相关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这样才能证明企业的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具体来说,可以有以下4个方面:
1、企业《员工手册》或考勤规章管理制度中,有没有针对员工旷工的处理条例,然后这些规章制度有没有通过合法、民主的程序进行制定,有没有进行公示,那名请假员工有没有知晓、签收这些制度?所有的这些内容都需要书面材料进行证明。
2、该名员工的事假审批单要保留好,特别是事假单上一定要有事假的期限、起止日期。
3、该员工事假期满没有按时归岗,企业有没有履行相应的管理处理程序,比如说电话通知、催告复岗等,这些处理过程中都要保留书面的证据。比如说《复岗通知书》,《员工违规警告通知书》等,可以采取EMS快递签收方式进行。
4、如果该员工事假期满后未归岗的天数已经超过了公司制定的旷工天数,公司可以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去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EMS邮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如果还不放心的话,可以在报纸登载发一份《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公告》。
Copyright © 2021 版权所有 陇ICP备14001509号
服务热线:0931-8652230 传真:0931-8652230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西路336号5楼 邮编:730020